昨日(8 日),記者從保監會獲悉,國壽股份、太保壽險、平安人壽、新華人壽、太平人壽、建信人壽、中意人壽、太平養老、東吳人壽獲批成為第二批擁有經營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險資質的保險公司。此前,人保健康、陽光人壽、泰康養老剛剛獲批成為第一批擁有經營這一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并且,這三家保險公司各有兩款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險產品隨后獲批。3 月4 日,人保健康簽發業內首單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險,其他兩家保險公司也相繼完成各自的首筆交易。
所謂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險,即能夠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政策、由商業保險公司承保的健康保險。根據《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購買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險后,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2400 元(每月200 元)予以稅前扣除的福利,相當于每月的個稅起征點從3500 元提高至3700 元。在保障責任上,涵蓋住院和特定門診,并且保障高血壓、糖尿病和冠心病這三種最常見的慢性??;理賠時沒有起付線,報銷比例高。除此之外,稅優健康險不得因被保險人既往病史等原因拒保,并保證續保,可以說是針對納稅人的國家政策福利。
根據《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險采取萬能險方式,包含醫療保險和個人賬戶積累兩項責任。醫療保險部分,用于補償被保險人在經基本醫保、補充保險補償后自負的醫療費用;個人賬戶積累部分,則僅用于退休后購買商業健康保險和個人自負醫療費用支出。有稅優的健康險產品,是否在一定程度上擠壓重疾險的市場份額?對此,人保健康產品開發部總經理喬善波分析稱:稅優健康險和重疾險本質上是兩種產品,各有好處,兩重保障不同可以疊加。重疾險是定額給付的,而稅優健康險主要是醫療保險和健康管理。
來源:《上海證券報》2016 年03 月09 日